蓝鲸TMT频道8月24日讯,近日,有多家媒体报道,部分住房租赁企业在消费者不知情情况下使用“租房贷”,导致消费者“被贷款”,存在诱导性欺骗行为,甚至,强制消费者签下租房分期贷款合同。
对于住房租赁企业违规使用“租房贷”等情况,苏州市多部门在8月多次明确严查“租房贷”:
8月23日,苏州市住建委表示,针对住房租赁企业违规使用“租房贷”,目前正联合苏州市银监局、苏州市金融局、苏州市税务局等部门调查取证,一旦查实,将从重处罚,联合惩戒。
8月17日,苏州市住建委联合市银监局、市金融局、市税务局等部门集中约谈自如、相寓、蛋壳公寓等主要住房租赁企业负责人,明确要求住房租赁企业“三不得”和“三严查”,其中就包括不得利用银行贷款等融资渠道获取的资金恶性竞争抢占房源,另外,将严查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融资资金的行为。
记者了解到,目前,长租房的来源主要有三种:一是开发商通过在土地交易市场拍得“只租不售”住宅用地,用于开发“长租公寓”。这类住房还在启动建设阶段,总量不多。二是部分机构将旧厂房、旧物业、旧写字楼整体承租,改建成统一装修、统一配套、统一管理的长租公寓,受到年轻人的喜爱,但价格不菲。三是借助公共平台,将社会上散落的居民住房集中起来,这是最有潜力开发的长租房源。
不过,公开信息显示,苏州长租公寓方面,2018年前7个月,苏州租房租赁市场交易总量同比增长14.4%。在价格上,7月份,苏州的住房租赁月租金均价为4902元/套,环比6月份上涨2.9%。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也向蓝鲸TMT记者指出,“租房贷款需要防范二房东转租套现等现象。”他表示,租金备案制很关键,在后续租赁合同中应该约定一条是否可以转租的规定,“要严格监管挪用租赁贷款资金去炒房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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